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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全聪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创始合伙人;法学学士,教育硕士,法学副教授,高级政工师,投资项目分析师,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银川电视台《律师维权栏目》维权律师,宁夏第十... 详细>>
律师姓名:曹全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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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犯罪中,要是犯罪分子同时给他人的公私财务造成了损失那需要对部分损失作出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条件?下面小编在下文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1、我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怎么做?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2)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为前提。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3)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遭受的损失。
3、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院《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作出了规定: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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