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639582885
您所在的位置: 银川刑辩专业-曹全聪律师网 >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职务犯罪
曹全聪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创始合伙人;法学学士,教育硕士,法学副教授,高级政工师,投资项目分析师,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银川电视台《律师维权栏目》维权律师,宁夏第十... 详细>>
律师姓名:曹全聪律师
电话号码:0951-8593116
手机号码:13639582885
邮箱地址:542850271@qq.com
执业证号:16401201210859367
执业律所: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国际公寓楼11层1108室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罪(第九章)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涉及罪名多样。有贪污罪、介绍贿赂罪、行贿罪等。
三、职务犯罪的处罚标准
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
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职务犯罪数额多大可以判死刑?
贪污罪:十万元以上;
受贿罪:十万元以上;
贪污、受贿达到以上数额的就可能判死刑,但不是必然判死刑,现在司法实践中贪污、受贿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判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国家工作人员”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影响的不仅是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还是公安机关立案管辖,更是行为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9 www.0951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