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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全聪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创始合伙人;法学学士,教育硕士,法学副教授,高级政工师,投资项目分析师,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银川电视台《律师维权栏目》维权律师,宁夏第十... 详细>>
律师姓名:曹全聪律师
电话号码:0951-8593116
手机号码:13639582885
邮箱地址:542850271@qq.com
执业证号:16401201210859367
执业律所: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天鹅湖小镇国际公寓楼11层1108室
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律工作者在进行刑事辩护的时候都是由一定的原则需要遵循的,这样才能保证刑事案件的顺利进行。那么你知道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过程中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吗?
1、以事实为依据
律师提出观点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仅以被告人的辩解、家属的意见、只言片语、道听途说为依据。
2、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要有规范意识,主动寻找依据,而不是想当然。程序及实体: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司法政策。
3、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诚实守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4、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是否应当维护当事人的所有权益?是否应当区分合法和非法?
有人认为:“为自己的当事人开脱罪责是律师的天职。无论是合法的利益,还是非法的利益。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维护。”;有人认为:“律师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非法权益,律师没有维护的职责;律师必须用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得用非法甚至犯罪的手段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也必须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非法利益,律师可以拒绝委托代理,但不可以出卖当事人、向司法机关告密。
5、独立辩护原则
独立辩护原则:律师提供刑事法律服务,依法独立进行,不受委托人的意志限制。
6、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在办理公司、企业刑事案件过程中,律师办案所掌握和知晓的商业秘密,只能用于受委托事项,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
委托人的隐私,当事人的事都是隐私。
7、有理、有利、有节,不请客送礼、贿赂司法人员,做到良性互动
与司法机关人员要做到良性互动,既要强调和深化同学、朋友、同行,同时也要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案。
8、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打包票
当事人常问:“律师,您有几成把握?”“律师,官司能不能打赢?”。
对当事人可以承诺吗?可以承诺什么,不可以承诺什么? 可以承诺:一是我们的专业能力可以保证;二是我们的敬业态度可以保证。
9、不得贬损其他律所、律师
10、不诋毁司法机关形象
毁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就毁了律师业务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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