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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全聪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创始合伙人;法学学士,教育硕士,法学副教授,高级政工师,投资项目分析师,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银川电视台《律师维权栏目》维权律师,宁夏第十... 详细>>
律师姓名:曹全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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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或纯资本运作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属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一种,想必大家想了解,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定义是什么?资本运作与传销的区别又是什么?下面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定义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或纯资本运作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
二、资本运作与传销的区别
1、国家态度不同:资本运作是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低调宣传,严格管理。传消则是静观其变,任其发展。
2、从业人员区域不同:资本运作限定人员,限定区域从事。传消是任何人,任何地方都可以从事。
3、投资方式不同:资本运作是一次性投资价格统一,传消是循环投资。
4、网络体系图不同:资本运作是等腰梯形,传消是三角形。
5、业绩积累不同:资本运作是份额积累晋升资格不会下滑,没有业绩压力、传消是份额周期归零制,周期份额累计晋升,有业绩压力。
6、公平性不同:资本运作出局制,传消是世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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